通知公告
关于办理研究生外语免修的通知
2011-08-29
为了方便学生,本学期外语免修手续仍由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协助办理。
一.办理时间:8月29日—9月2日;
二.免修条件:
1. 博士生一外英语
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博士生,可申请免修一外英语,并获得4学分:
(1)参加当年北京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70分以上(含70分,以下同);参加8月30日博士生一外英语分班考试,成绩70分以上;
(2)TOEFL成绩100分以上(IBT)或250分以上(CBT)(2年内有效);
(3)GRE成绩1300分以上(5年内有效);
(4)GMAT成绩700分以上(5年内有效);
(5)WSK(PETS 5)考试合格(2年内有效);
(6)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90分以上(3年内有效);
(7)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;
(8)雅思成绩7分以上(2年内有效);
(9)本科或硕士阶段为英语专业,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更高学位;
(10)在相应的外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。
2. 硕士生一外英语
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硕士生,可申请免修一外英语,并获得4学分:
(1)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,成绩70分以上(含70分,以下同);参加8月30日推荐免试、资返和港澳台硕士生一外英语分班考试,成绩达70分以上;
(2)其余条款参见博士生一外英语免修条件(2) - (10)
3. 一外其他语种(俄、日、德、法)
研究生第一外国语非英语的,不以入学考试成绩作为免修条件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研究生,可申请免修一外,并获得4学分:
(1)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外语专业,现攻读非外语专业的更高学位;
(2)在相应的外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;
(3)日语通过一级,成绩在350分以上(2年内有效);
(4)参加课程学习,第一学期成绩85分以上,经任课教师同意,第二学期可免修,并获得学分
4. 第二外国语
培养方案中规定第二外国语为必修课的博士研究生,如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了第二外国语学习,且不少于120学时,成绩70分以上(含),可申请二外免修,二外免修不记学分,需选修其他必修课程补足学分(3学分)。
5. 关于免修条件的说明:
(1)应试生第一外国语指入学考试外语语种,推荐免试的学生可选择一外语种;
(2)各种证明的有效期从2011年9月1日(含)推算;如:TOEFL成绩2009年9月1日(含)以后考的成绩方为有效;
(3)每学期开学前均可办理外语免修,2011级入学学生的各种证明的有效期仍从2011年9月1日推算;
(4)所提交证明为学历、学位证书(包括自考和专升本)时,毕业证、学位证缺一不可;
(5)在香港各大学获得的学历、学位证书,只要是英语授课的,也可用以申请英语免修;
(6)用于申请二外免修的硕士成绩单须盖有红章;
三.办理外语免修程序:
1.一外英语满足条件(1)的同学:
自然免修,可直接登录北大主页-校内门户—北京大学综合信息服务—学生业务—培养信息—在校成绩中查询免修结果。
2.一外英语满足(2) - (10) 条件之一的同学,一外其他语种满足(1)-(3)条件之一的同学,和办理二外免修的同学:
(1)申请者携带相关免修申请材料的原件、复印件(须在右上角注明学号和姓名)以及本人录取通知书(或校园卡),到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填写《2011年免修情况登记表》(博士生一外英语、硕士生一外英语、博士生一外小语种、硕士生一外小语种、二外各一张表);
(2)教务老师依据免修条件, 审核相关原件、复印件(须在右上角注明学号和姓名)和免修登记表,并保留复印件和免修登记表;
(3)9月5日将免修材料复印件和免修登记表送交研究生院教务办公室(红二楼2112),由研究生院统一录入系统。
(4)9月8日之后学生可登录北大主页-校内门户-北京大学综合信息服务—学生业务—培养信息—在校成绩中查询免修结果。
(5)不允许代办;
(6)逾期不办理。
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
2011年8月